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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7 00:00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台政办〔2013〕67号),由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组成。本年度报告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591-83288034。

一、概述

2013年以来,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真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薛榕生局长、陈贤飞书记任组长,兰剑副局长和周雯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党政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审核、评议、监督等制度。

(二)进一步贯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范与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台江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台江区房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统计、年度报告等规范制度,遵循“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同时根据2013年区政府有关通知,按照规定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更新,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情况

1.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我局立足自身职能实际,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一是做到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公开,及时在局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市、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和办事指南,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做到受理复核名单公开,每月最后10天公布当月审核的廉租房、公租房已申请对象名单,公开内容包括申请收件编号、申报时间、申请人姓名、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等。

2.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在征收范围内和政府网站上对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情况、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补偿摸底情况告知书、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书同步公开。今年台江区共发布和实施了上海东兰花路及规划支路项目、高桥西路、北江滨上东二环匝道、光明港一支河和二支河、东西河、大庆河、红星苑二期、市一医院、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等10个项目的房屋征收信息,充分方便被征收群众查询相关讯息,确保被征收群众可以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据统计,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计15条,历年累计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 1条,占 6.7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2 条,占13.3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 10条,占66.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1条,占 6.7%;其他信息1条,占6.6 %。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福州台江”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以及局档案室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占50%;当面申请1件,占25%;信函申请1件,占25%。主要涉及台江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屋产权信息等有关信息,历年累计受理5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4件,其中“其他答复数3件、部分公开数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目前,台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因掌握的业务方面知识有限,对部分文件内容是否主动公开的界定存在不足;二是在公开的渠道和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的措施情况

一是针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事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拓展公开的渠道,适时地通过报刊和政府公报以及公示形式公开,深化公开的内容,缩小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的差距。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

66

  其中:1 、网站公开

  15

66

  2 、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4

5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1

1

  2 、网上申请数

2

3

  3 、信函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5

  其中:1 、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

  3 、否决公开答复数

3

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200

20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0 一四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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