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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00:0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政办〔2015〕102号文件)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xx局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系 (地址:台江区达道路174号,邮编:350009 ,电话:0591-83288034 ,电子邮箱:1176023181@qq.com )。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5]27号)文件精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时效性。及时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报送区档案局备案,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结合近几年市里“简政放权”工作下放的多项行政职能,重新确定了台江区物业企业三级(暂定三级)资质认定等11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并及时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等内容为重点,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预算公开,增强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在规定的时间内规范地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和2015年度预决算说明。

  (3)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①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2014-2015年度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名单以及2014-2015年度台江区第一、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登记书。②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在征收范围内和政府网站上对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情况、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补偿摸底情况告知书、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书同步公开。今年台江区共发布红庆里新村项目、旧西客站地块周边杂房项目、地铁2号线西洋站、鳌光路道路工程项目、新港路道路一期项目、金山大桥及南北立交拓宽改造项目、致力新村危房改造项目、柔远雅苑补征项目、江北中心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程——东西河项目等9个个项目的房屋征收信息,充分方便被征收群众查询相关讯息,确保被征收群众可以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信息。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按照《办法》相关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及时送交区档案馆,便于公众查阅。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同意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采用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根据“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各科室要明确有关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定联络员。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根据“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5年,我局暂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

  (七)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目前,政府公开信息电子版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公开目录和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发布;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档案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1条,历年累计公开10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占15%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 14条,占7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5年,我局主要通过“中国台江”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均送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今年因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不大,暂无政策解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上申请8 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历年累计受理17 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全年受理的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8 件,其中“同意公开”5 件、“不予公开”3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根据上级内部文件规定,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涉及私房改造的政策、文件及有关档案,经保密审查后确定为国家秘密,属于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情形和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因掌握的业务方面知识有限,对部分文件内容是否主动公开的界定存在不足;二是在公开的渠道和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事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拓展公开的渠道,适时地通过报刊和政府公报以及公示形式公开,深化公开的内容,缩小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的差距。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台江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

10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

10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

1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2.网上申请数

8

1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1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3

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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