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台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台江区 时间:2021-01-12 15:02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府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及政府办通知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台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联系 (地址:学军路92号文化活动中心,邮编:350004,电话:0591-83229851,邮箱:334934874@qq.com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台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全面贯彻条例、办法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我中心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1条,历年累计公开178条。因中心机构改革及人事调动,重新调整信息公开小组成员名单并且分工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使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及职能变更,全面梳理本中心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申请关停部分栏目,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配合市文旅局、区委、区政府做好关于旅游方面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的风险评估研判等。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公开过程。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确保权力运行过程全监督。

  3.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4.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5.细化财务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决算情况、绩效目标等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6.强化做好政务公开保障工作。配合区政府统筹安排,强化责任管理,及时更新旅游工作动态,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用户信息及发布内容安全。同时,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由机构改革后,做好本中心网站版块的整合改版工作。

  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并实行了网站信息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进一步规范并及时公开我中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有序高效运转。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兼职人员管理。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全面对此,我中心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及时将旅发中心的工作动态、决策、执行及结果等进行公开,对重点领域及政策进行解读,切实呼应群众需求,保障群众对于政务中心工作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台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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