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20:31 | 来源:台江公安分局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tjq.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大同路14号台江分局办公室,邮编:350009,电话:0591-83275934,电子邮箱:tj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完善细化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我局于今年12月份开通政务公开平台,在区政府精心指导下,正在逐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现已主动公开信息数3条。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分局办成立了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分局办公室,负责研究、部署推进全区公安机关政务(警务)公开工作。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15日施行)等业务知识,领会新条例的精神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努力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审查制度和各项工作规程。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增强回应针对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规范行政公文审批单的公开审批,使公文在形成过程中即明确其公开属性,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设立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在各服务窗口设立触摸屏查询机,将各种办事指南、程序介绍,收费标准全部予以公布,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可以各取所需,既方便又快捷;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主要是提供户籍档案查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0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1

  0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1

  0

   0

  行政强制

  3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43

 24572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公安工作发展提升,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源头评估研判,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并进一步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提高公开答复水平和答复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新条例的学习钻研还不够深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够透彻,工作时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公开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研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把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