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邮编:350004,电话:83333110,电子邮箱:tjq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江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根据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2021〕6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台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环保〔2021〕65号),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局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环境保护”专栏中,一是每月按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栏目公开“12369”信访处理情况,共计45件、公开每季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共120件;二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对28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加上去年未作处理决定案件3件,今年共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件,并将查处结果在“环境行政处罚”栏目公开;三是按项目审批的序时进度分别做好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栏目上公开信息19篇,涉及环评审批公示公告17条;四是做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上传工作,在“空气质量”专栏进行公开信息365篇,五是主动公开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共计25条。及时在区政府公开网站更新局权责清单和组织机构相关信息等。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中,公开信息共计12条。
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一栏,及时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本年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栏中共计公开信息330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职责和公共服务事项共5个大项。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遵守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本年度,共计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件无法提供,1件2021年12月22日收件,为跨年度件,目前还在处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各科室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业务的办理;同时,根据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政办〔2021〕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台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环保〔2021〕65号)下发局各科室、站、大队进行落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我局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并定期向档案馆移交信息公开文件资料,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等原则,严格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活动贯穿到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中,不断完善《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建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统计报送、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台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历年累计公开184条,并将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同时,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我局通过“台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环保知识和环保政策,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环保行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做到及时更新。2021年,发布信息共计153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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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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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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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1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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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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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1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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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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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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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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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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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1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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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1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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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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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同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叠性大,同一事项多栏目公开,导致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大;二是政务公开的技术培训虽然已经增加,但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修订,政务公开人员的学习还未做到及时跟进,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希望平台可以通过整合栏目做到精简化或者对同一类别信息进行关联链接以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公开到位。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同时希望针对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上级部门能给予解释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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