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6:41 | 来源: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以及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报送台江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邮编:350004,电话:83333110,电子邮箱:tjq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台江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根据区政府下发的《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2224号和《台江区2022年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方案》的文件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并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推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环境保护”专栏中,一是每月按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栏目公开“12369”信访处理情况,本年度共计公开24件;根据工作要求,公开《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并及时公开每季度双随机抽查情况,本年度公开“双随机、一公开”124件按季度及时公开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情况,本年度共计公开33件。二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对9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加上去年未作处理决定案件1件,今年共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件,并将查处结果在“环境行政处罚”栏目公开;三是按项目审批的序时进度分别做好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栏目上公开信息16,本年度受理环评审批件5件,其中4件已办结并完成受理公示、拟批复决定公示和审批决定公告;本年度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不涉密)项目登记情况2篇,共计63件;四是做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联网上传工作,在“空气质量”专栏进行公开信息246,五是在“环境污染防治信息”主动公开本年度单位其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共计21条六是及时在区政府公开网站更新局权责清单和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组织构架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七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公开工作,本年度公开信息共计14条,历年累计公开198条,并将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台江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八是做好生态环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本年度公开相关信息共计25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遵守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有1件2021年12月22日收件,为跨年度件,2022年按时答复办结。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活动贯穿到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中,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我局通过“台江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环保知识和环保政策,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环保行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做到及时更新。2022年,发布信息共计26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政务公开虽然有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同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叠性大,同一事项多栏目公开,导致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大且容易有遗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希望平台可以通过整合栏目做到精简化或者对同一类别信息进行关联链接以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公开到位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