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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台政规〔2023〕1号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219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8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区司法局牵头对2023年6月之前的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全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经区政府研究,现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台江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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