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相关的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50009,电话:0591-83206385,电子邮箱:tjqs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类别及数量。公开类别主要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十五方面。2020年,我区各街道及政府工作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8条,其中,区本级及街道263条、区政府工作部门885条。我区各街道及政府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05条。
2.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公开。以区政府网站为主,及时规范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各类政务信息。二是线下场所。主要是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街道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等。
3.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各类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今年共解读本级政府政策11篇。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我区通过12345热线、数字城管系统、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我区12345平台共受理诉求件81366件次,按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63%;我区数字城管系统共受理案件94368件,结案率100%,按期结案率99.88%,综合指标值99.93。
2020年我区共处理12345诉求件、数字城管系统共受理案件共175734件。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区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六稳”、“六保”为主题进行了12期在线访谈,开展网上调查、民意征集24次。
5.公众查阅点。区档案馆设置一个公共查阅点并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020年共接收38个单位的主动公开信息纸质文件1180份、电子文件1165份。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20年台江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申请人类别为自然人的34件、其他1件。其中,本年新收34件,上年结转1件。申请方式主要为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
2.申请处理结果。2020年办结33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处理结果为: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1件;其他处理情形共6件,其中,已主动公开3件,补齐补正办结3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2020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共1件,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情形。原告不服我办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20年1号),向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该判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监督保障情况
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审查制度,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今年我区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对重点领域、“六稳”“六保”、监管保障等方面进行技术讲解,邀请专家对政策解读等知识进行专门讲解培训。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督查事项,坚持“每月一月报,季度一通报”,与第三方专业测评公司合作,每季度检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单位限时整改,逐一销号,并将最终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政府办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通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保障情况,2020 年共发布通报4期。
二是今年我区安排33.6万元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及11万元政府网站运维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46 |
239 |
5388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8 |
103 |
51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95 |
715 |
3344 |
行政强制 |
31 |
31 |
6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8 |
156775506.8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 |
0 |
0 |
0 |
0 |
1 |
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1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32 |
0 |
0 |
0 |
0 |
1 |
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区直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各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区直各部门编写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今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更新160余条相关信息。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我办在2020年9月上旬牵头组织全区20个区直部门编制涉及我区24个重点领域涉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编制完成台江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3.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由区司法局牵头对全区近年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由区政府办逐步整理形成区级政府和各单位制度文件汇编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目前,区级“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98.2%,“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76.8%。二是打造帮办代办服务品牌,实施事前全方位的咨询导办、事中全流程的领办帮办及事后全过程的跟踪反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推出“全城通办”新模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首批包含护士执业注册、集体合同审查等21项审批服务事项。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切实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逐项梳理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等信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在线申报、办事进度查询等功能,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目前,我区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40个。
3.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2020年,我区在健康台江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94条,收到评论19条,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86篇。
2.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3.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五)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台江区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8〕123号)、《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备案工作,清理、整合同类平台政务新媒体账号,并按照市里要求将我区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周期考核指标调整为13天。
一是按照《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每季度第二个月及第三个月上旬在区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分别通报政务新媒体及政府网站保障情况,不定期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2020 年共发布通报4期。三是今年门户网站增加了新技术的应用,主要包括无障碍服务功能、智能互动等,可为视觉、听觉、肢体障碍以及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并利用知识库技术,梳理、归纳、统计和汇编各类常见问题、热点问题、电子文件资料等,并基于此开展自动化、半自动化的咨询互动。
今年累计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196条,更新概况类信息227条、政务动态信息238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 1266条;维护专题专栏16个,新开设专栏3个。今年“台江发布”新浪政务微博粉丝数累计9252人,共发布信息911条,收到的评论57条,收到点赞186个。今年新增备案的政务新媒体7个,注销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计16个,目前已经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共有13个,粉丝数50991人,共发布信息4108条,收到评论200条、收到点赞1546个。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明确领导责任。各部门均按要求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2.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开展专题培训,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严肃认真对待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3.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及时梳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的各项指标,我区今年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考核体系分值权重比定为5%。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单位的政府信息发布数量较少,发布内容的排版格式不够规范。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内容、形式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和办法
一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及监督考核。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两化”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从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和视角出发,以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便于群众接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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