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编制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台江区台江路88号,电话:0591-83205367,传真0591-8326849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区认真围绕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按时发布政府工作动态,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1条,涉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教文体卫生,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等方面,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各街镇、区直部门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2条,历年累计16253条。
全年全区发布5份规范性文件,均对应制作发布图文解读材料共10篇,方便群众了解重要政策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指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确保全区各部门及街道答复及时性。2024年,全区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8件,办理142件(3件为2023年结转至本年度办理),其中“予以公开”47件、“部分公开”35件、“不予公开”16件、“无法提供”35件、“不予处理”9件、“其他处理”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办理件数为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把牢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核,确保全年无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同时,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将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化、格式规范化,传递政府办工作好声音,着力打造网上惠民政府。另外,通过运维监测平台等技术手段规范网站内容,及时排查不规范信息,并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我区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区新浪政务微博“台江发布”粉丝数达到9725人,转赞评数量共计6094件,累计视频播放量达1214.9万次。同时,提高新媒体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的联动配合,保证发布政务信息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发布信息质量。
继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定期对网站资源信息进行整合,提升搜索效率及使用感。保障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和适老化模块建设,配备语音模块与区域指引,提供鼠标样式选择、对比度调整等网页设置人性化选择,满足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对网页的不同需求,让政民互动更加顺畅。
完善互动交流模块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进行。2024年,我区继续开展网站在线访谈,每月邀请区直单位主要领导对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百姓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交流解读,全年共发布在线访谈14期;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全年共开展网上调查33期,为部门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
2024年,全区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强化监管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规范开展年度考核、社会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落实监管责任。依托市级政务公开电子监察平台,实时监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监察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按季度对全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考核提升责任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2024年区政府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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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 |
||
行政许可 |
734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 |
||
行政处罚 |
1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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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9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43.734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8 |
1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7 |
4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5 |
3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6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3 |
3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6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142 |
14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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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3 |
8 |
0 |
18 |
0 |
0 |
0 |
0 |
0 |
4 |
0 |
1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全区信息公开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明确的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单位工作人员时常更换,业务交接不到位,导致工作衔接不够顺畅。
(二)改进措施和办法
一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同时,提升各部门及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标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避免信息安全问题产生。二是逐步完善全区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结合上级培训部署安排,通过邀请专家、工作经验分享、讲座等方式,每年安排相关部门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涵盖公开内容审核、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重点模块,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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