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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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12-03-26
  • 标    题: 台江区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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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2-08-23
  • 有 效 性: 有效
台江区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时间:2012-08-23 17:12

    今年以来,台江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步骤开展全区性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增强政府部门服务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区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务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区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台江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台江公安分局、监察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开展。同时,调整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议小组成员、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各部门、各街道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制定了《2011年台江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台政务公开[2011]5号),进一步完善审核、评议、监督等制度。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认真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充分利用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为街道、部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公开的时效上,做到经常性工作的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和临时性工作的随时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在区机关办公楼外东北部设置了不锈钢政务公开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台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设置10个栏目12个版面,将各有关部门的人、财、权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公开上栏,2011年共公开四期栏目,主要内容有:对群众关心的2011年我区办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政府招标与采购情况、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招考录用、职称评定、民政捐助和优抚对象、独生子女奖励发放情况、市容、建设、环保、交通等城市管理执法情况,法律援助情况以及春季中、小学招生入学情况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楼内各部门由区政府办、效能办牵头统一制作规范的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燃油费、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出勤、交流、轮岗、晋级等内容。楼外各部门、各街道也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政务公开规范化图表(板)、公开园地或公开栏,将办事程序、报批手续、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栏目公布上栏,并通过会议、简报、广播、触摸式电脑、印发资料和办事指南等形式进行公开;有条件的一些单位还通过举行政务公开发布会、干群定期交心会等面对面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建章立制、加强培训,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区召开了《条例》学习培训会,并组织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根据省市政府统一要求,严格按照《台江区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台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台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各部门、各街道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修订了《台江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各公开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继续深入的开展。

    四、积极探索,拓宽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结合台江实际,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一)我区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政府”的重点工作中取得实质性进展

    1、我区效能电子监察总监控室建设取得成果。于20114月份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了对全区网上审批、行政处罚、市民诉求网络办理和对全区各服务窗口实行统一的电子监察监控,改变了以往设置在效能办办公室内的单机监控状况,极大提升了综合电子监察功能和效能;

    2、加快推动“政务向服务发展”进程。此项工作是省市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务服务于中心工作、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民众需求”和实现各级效能显著提升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2011年,我区延伸建立了33个便民服务窗口电子监察监控点,同时,深化公共服务内涵,使便民服务向基层文化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为特殊弱势群体上门服务、为企业投资者项目代办服务等拓展延伸。新华社等媒体20111122对我区开展公共服务情况进行采访报道,有关省、市单位作了转载,对我区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起到进一步激励和推进作用。

    3、全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建设”深化推进。我区网上审批、网上行政处罚、市民诉求网络系统和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条龙”公共服务等平台建设不断深化,规范程序、办事公开、限时办结、联合会审、效能监察等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了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办事效率,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2011年度至12月,我区网上审批系统收件总数达3342件,无一逾期办理,网上审批及时办结率达100%;行政处罚系统依法确认行政权力项目数1466项,细化、量化为3575个行政处罚档次标准,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至今年底,全区19个行政处罚职能单位将全部在网上正式运行;我区市民诉求网络系统运行今年至12月,诉求件办理数达10761件,公众诉求件“满意”和“比较满意”占96.36%;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度接待来访办事群众近8万多人次,受理各类办件量近6万多件,在程序时限内办结率达100%。此次围绕“以落实‘三为’重要要求推动我市、我区科学发展新跨越”的调研活动中,市委办公厅登载了“台江区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的调研文章;在市效能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区制作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政府”专题片,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二)、按照《2011年福建省县级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区对“福州台江”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新版的门户网站功能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以“福州台江”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一个主要平台,定期上传发布已在政务公开栏公布的资料,方便公众查询。并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要求,在网站上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栏目。同时给各单位设置单位信息管理员,并下放后台管理权限,便于各单位在发文办理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对产生和制作的信息,及时在网站对应的栏目上进行录入与更新。目前,有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都已在“福州台江”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相关信息。

(三)、充分发挥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的作用。台江区档案馆已成功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全区相关公开单位已积极按二级档案入库和公开信息移交,对公开信息进行按部门分类规放,并对重要档案资料和珍贵照片进行扫描,抓紧建设网络查询平台。各部门、各街道及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资料报送至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区档案馆,以便公众查询,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真正得到落实。

    五、强化监督,促进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保证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开展,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建章立制的同时,还高度重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由区效能办、监察局组织人员对全区政务公开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成效考核相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同时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织街道政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街(社区)事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加以整改;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实施报复打击的违纪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纵横联系,互为促进,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做好“四个结合”,使政务公开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充分利用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优势,有针对性地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不断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满意率。二是与改善机关作风相结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与全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和机关思想作风整顿结合起来,各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意识普遍增强、服务态度明显改善,特别是执法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与行风评议相结合。政务公开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群众满意不满意。因此,“让群众满意”是政务公开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务公开不能关起门来公开,而要敞开大门让群众来评议。各街道成立由街道人大联组、纪委及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居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评议,今年已对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取得较满意结果,带动了行风的好转。四是与发展经济相结合。政务公开的最终成果要反映在促进部门、街道的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上。各部门、各街道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从而改进党风,带好民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我区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把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福州市台江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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