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无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null
- 成文日期:2008-05-05
- 标 题: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无
- 发布日期:2008-05-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08-05-05 17:01
区直各部门,各街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都有重要意义。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级各有关单位积极准备,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区各级各有关单位已完成了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根据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应继续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
2、按照“谁制作、谁负责梳理”原则,各单位起草的文件,由本单位负责梳理,合理确定已经形成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
3、政府信息梳理后,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及时上网公布。同时,对于这些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每个单位形成“政府公开信息格式单”和“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文据”(见附件1、2),及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到市档案馆。
4、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门人员,确保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如期完成。同时,要加强对政府信息梳理结果的审核,防止涉密文件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不出现泄密现象。
附件1.政府公开信息格式单
2.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文据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政府公开信息格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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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
生成日期 | ||||||||||||||||||||||||
备注/文号 |
附件二
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文据
移交单位: 单位代码:FZ02
移交内容:
公开信息纸质文本: 份。
公开信息电子文本: 份
其他:
移交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手人: 经手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交接文据共制二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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