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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江区2010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台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0-08-31 0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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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8日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台江区财政局局长   吴晓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报告台江区2010年度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6月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财政总收入10.2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71.5%,比增67%;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5.87亿元,完成预算的71.3%,比增66.1%。两项指标增速均居全市第二位,五城区首位。

财政总支出3659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5981万元,完成预算的45.26%,比上年同期增支9372万元,增长35. 21%;基金预算支出612万元。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区财政支出增长较快,体现了保运转、重民生、促增长的要求,支出结构较为合理。一般预算支出中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均按序时进度完成预算。

二、1-6月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财源培植工作实现新突破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区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我国经济总体形势企稳向好,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企业效益日趋转好的机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势头,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提前一个月实现“双过半”。主要特点如下:

1、大项目带动作用明显。我区在培植财源工作中,一向高度重视项目的引进和运作,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的带动作用,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以万达、世茂和群升为代表的大型房地产项目税款增收势头强劲,且保持延续惯性;同时,我区大型电力企业也因税收分配政策调整和加价因素,增值税保持强劲增收势头,对区级财政收入贡献突出。

2、协税护税工作形成合力。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加强沟通协调,走访企业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加强税源监管力度,初步形成上下配合的协税护税体系,提升了我区税收管理精细化水平。全区10个街道财政收入均达到序时进度,后洲街道5月份即完成全年任务,鳌峰、苍霞、茶亭等街道均提前一个月实现“双过半”。

3、税务部门管征力度加大。今年以来,我区的四个征收部门不断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税款征缴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区地税局完成的区级财政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翻番,比增105.4%;区国税局、市国税直属局、市地税外税局完成区级财政收入也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5.9%55.8%0.9%

(二)公共财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1、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加强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预算外收入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以定额定基本支出,以项目定发展经费,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控制,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保障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成立区级金库,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简化拨款流程,强化对支出执行的监管力度。

2、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6月,科学技术支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4.95%,比上年同期增支26万元,增长23.85%;教育支出13204万元,完成预算的57.43%,比上年同期增支2101万元,增长18.9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53.94%,比上年同期增支104万元,增长28.26%;医疗卫生支出2394万元,完成预算的60.44%,比上年同期增支1002万元,增长71.98%

3、及时拨付各项惠民资金。基本完成60岁以上退休人员和19981230后参加工作的新人住房补贴审核工作,发放住房补贴1084.96万元, 60岁以下人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工作正在审核、拨付过程中;审核并发放613名居委会主任20095-12月医保费20.82万元;拨付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337.94万元、中职学校助学金43.11万元、09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资金217万元、居家养老工作经费202.20万元、低保人员医疗补充救助30万元、城市医疗救助金25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20.26万元;拨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39.46万元、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148.92万元。

(三)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

1、强化救灾专项资金监管。预算安排“突发性救灾”预备金50万元,并对救灾专项资金实行核拨,保证救灾专项资金及时按规定全部下拨到位;同时,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资金管理全过程,做好救灾专项资金的核实统计上报工作,要求民政局和各街道及时上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截止630止,已下拨区民政局68.01万元火灾救灾经费,实际开支67.33万元,专项用于新港、后洲、苍霞等街道灾后救济;626,为帮助新港、苍霞、后洲街道防汛救灾,又紧急拨付暴雨转移疏散经费6万元。

2、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继续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管理,入围我区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的采购代理机构已由2006年以前的3家增加至2010年的16家;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措施,实现网上发布采购信息、网上批复采购计划以及政府采购数据信息的实时录入。1-6月共执行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70批次,其中公开招标5批次,网上竞价65批次,实际采购金额404.82万元,节约资金13.91万元。

3、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了由闽、升华、闽咨等公司组成的助审机构库。共审结项目75个,送审造价4649.86万元,审定4389.83万元。其中:评审结算51项,送审造价1468.77万元,核减86.95万元,审定1381.83万元,核减率为5.92%;评审清单控制价15项,送审造价2707.18万元,核减396.45万元,审定2577.64万元,核减率为1.46%;评审预算7项,送审造价259.89万元,核减43.55万元,审定216.34万元,核减率为16.75%;评审资产评估22项,送审造价214.02万元,审定214.02万元。

5、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零申报”、“零问题”和有举报线索的单位和部门的监督检查。截止6月底,共查实小金库案件1起,已按规定将区文联违规未入帐的2万元租金收归区财政并及时上报市治理办。同时,着眼于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区直单位银行帐户开户情况清查工作;开展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调研,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贯彻落实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会议精神,结合区人大要求,拟订《财政性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报区政府审定。

6、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财政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职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环节的排查、重点检查等各阶段工作,共涉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且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11个,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且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8个,目前尚未发现违规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综观上半年的财政工作,虽然财政增收幅度较大,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仍存隐忧:一是地方级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企业的依赖度过大,在国家出台二套房首付款及更为严格的二套房认定政策后,房地产行业对税收的贡献恐难为继。二是我区税源结构尚不合理,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中坚企业偏少;加上北江滨中央商务区改造、鳌峰批发走廊移出,导致原有企业搬迁,新税源又尚未跟上,估计下半年财政收入状况总体仍然向好,但难以保持上半年增速。三是随着我区开发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和各种刚性支出的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为此,下半年的财政工作将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继续抓好财源建设

1、配合各征收局做好协调工作。配合区国税局,向省国税局争取电力增值税缴纳的优惠政策;配合区地税局,积极向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争取,将“老项目”税收留在我区;争取达成“闽东”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调库回归;配合市国税直属局、市地税外税局加大稽查力度,督促华辰等企业补缴欠税。

2、着眼全局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强化项目运作,积极协调沟通,锲而不舍地做好中石油、中石化、深航、建行、文华等项目的服务工作,确保税源落地;配合各街道和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税收落地工作,持续关注福州国土局“6.18金融街和中央商务区等地块的拍卖,督促竞拍成功企业税收尽早落地;兑现发展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做好落户我区的总部型企业和筹备上市企业的服务工作。

3、堵塞征管漏洞促进应收尽收。继续配合各街道做好私人出租房产税的征收工作,扭转出租房产税收入下滑局面;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建安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督促辖区内建安企业税收落地;继续跟踪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缴税等事宜,进一步巩固税基,壮大财源。

(二)做好编制2011年度部门预算的准备工作

根据《台江区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各部门协调,收集数据,准备相关资料,在总结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为编制2011年的部门预算做好准备。

(三)加强预算收支执行分析工作。

通过认真分析、不断改进,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频繁调整;试行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加大财政支持民生工程的力度;总结家电下乡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家电下乡产品兑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