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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台江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1-02-09 0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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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4日在福州市台江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台江区财政局局长  吴晓云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意见》的第一年。我区财政部门按照中央“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和全省“五大战役”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优化税源巩固税基;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为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0年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44600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82405万元。据快报统计,2010年财政总收入预计可实现185793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预计可实现106623万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28.49%和129.39%,比上年增收56415万元和33038万元,分别增长43.60%和44.90%。
    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0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54200万元,其中当年区级财力安排53012万元,上年净结余安排1188万元,经区第十五届人大三十次常委会批准,追加支出预算17897万元,合计安排支出预算72097万元。
    2010年一般预算支出77294万元(含上级专项、上年结转、本级本年支出),比上年增支15358万元,增长24.80%,分别为:
    ——一般公共服务13300万元;
    ——国防357万元;
    ——公共安全4055万元;
    ——教育28999万元;
    ——科学技术117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118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5529万元;
    ——医疗卫生4556万元;
    ——环境保护328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6268万元;
    ——农林水事务100万元
    ——交通运输42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1039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8290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0万元;
    ——其他支出1667万元。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人大确定的经济目标,牢牢把握区域经济积极向好的有利环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保持财政平稳较快发展。
    1、聚精会神谋发展,全力以赴抓收入
    2010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年初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批发市场搬迁、工业企业外移、部分地块涉迁等因素对我区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和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抓好我区东西两翼建设和项目入驻的机遇,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加大对税务部门的支持力度,重点抓好房地产营业税征管,并加强房产租赁税等零星税源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第二季度起收入形势趋好,至10月份已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除单列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外,我区全年地方级收入顺利突破10亿元大关,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两项增幅均居全市首位、全省第九位,地方级收入增量贡献率居全省第十四位,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①实施项目带动,优化财源结构。围绕“五大战役”部署,大干150天,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财政增收的带动作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全区财税形势分析会,“会诊”财政收入形势,全力推进以万达、世茂和群升为代表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及与之配套的桂园怡景、鳌港苑、红星苑、福机等经济限价房项目建设,全年房地产项目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增收势头强劲,且继续保持延续惯性;大力培育经济新增长区域,加快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榕都318创意园建设进度,不断优化税源税种,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②强化协税护税,着力巩固税基。加强财税部门的经常性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督促与指导工作,形成税收管征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调动各街道理财和培植税源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开展以建安税为重点的清理漏征漏管活动和租赁房产税宣传动员活动,建立外建安企业目录,确保税收属地管征;建立以表彰奖励活动和兑现服务业总部经济政策为主体的激励机制,健全税收大户移出或变更事前通报制度,提升对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的服务水平,千方百计保持税源稳定;跟踪“闽东”缴税、华辰地产补税以及省电力增值税入库等重点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2、优化支出保民生,加大保障促和谐
    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把全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确保各项惠民支出,大力支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①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推进公平正义。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作为财政加大投入的“重中之重”。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28999万元,比上年增支7357万元,增长33.99%,其中:校安工程4758万元,幼儿园建设1000万元,36中收归公办340万元,教师绩效工资16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6万元,比上年增支258万元,增长28.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8万元,比上年增支421万元,增长54.89%,其中:非物质文化传承10万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52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4556万元,比上年增支555万元,增长13.87%,其中:社区公共卫生1290万元,药品零差价改革试点3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21万元。
    ②落实财政惠民政策,增进和谐稳定。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292万元用于区属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35万元用于困难企业及职工补助,235万元用于居家养老工作,518万元用于退伍、伤残军人抚恤和义务兵优待、义务兵退役安置以及拥军优属工作,1060万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4万元用于弱势群体救助、救济及慰问;落实对口帮扶资金,736万元用于支援汶川灾区重建,1200万元用于支援三明灾区重建,50万元用于援藏;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投入673万元用于解决“4050”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兑付全区环卫工人人均月增资300元和人均节日补贴300元,审核发放788人次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共2151万元。
③支持改进社会管理,确保安定祥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平安台江”建设,公共安全支出4055万元,增支202万元,其中:社会治安管理370万元,道路交通专项整治200万元,检察院技侦大楼建设100万元,法院大楼还本25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268万元,增支269万元,其中:城市管理执法21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922万元;新增景观改造(含灯光夜景)和城市绿化提升建设规模4000万元,完成支出456万元;安排第六次人口普查经费500万元,完成支出170万元。
    ④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增强发展后劲。按国家银监会要求,理顺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发挥和强化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的融资平台功能,千方百计多渠道筹融资,积极解决重点项目资金缺口问题,并切实规避举债风险;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大力推进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全年拨付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补贴代垫资金6776万元,拉动内需;兑现品牌奖励、体系认证、出口退税、土地使用税补贴等各类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063万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以财税政策支持榕都318创意园和海峡电子商务基地建设,引导企业集群发展。
    3、持之以恒抓改革,强化监督促规范
    ①深化预算改革,提升管理水平。调整预算编制内容和范围,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基本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年初收回各单位上年度未使用的核拨资金,提高核拨比例;在教育系统试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为今后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基础;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操作性更强的《台江区财政资产管理暂行意见》;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采购专业资产管理软件并组织人员参与操作培训,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②完善监管制度,确保节支增效。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措施,及时改进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办法,进一步完善网上竞价采购办法,推进采购过程更加公平、公正,促进采购结果性价比更优。共执行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155批次,其中公开招标19批次,询价采购(含网上竞价)136批次,合计采购预算金额22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126万元,节约资金80万元。突出财政投资评审前期管理,从源头上进行价格把关,防止财政资金遭受损失和浪费。共组织审查各类工程预决算项目209个,送审金额42280万元,审定金额4011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168万元。
    ③严格支出管理,强化厉行节约。对基建和维修工程支出,从立项、招投标、发票和竣工验收、评审等方面加强审核监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政府采购计划,杜绝政府采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对限额以下商品的分散采购实行报备制度;对救灾等专项资金实行核拨和跟踪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按规定全部下拨到位;认真核实各单位要求追加的经费,按照预算要求和财力情况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支出意见,尽量节约一般性支出;坚持对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机动车燃料费和维修费等支出情况实行监控预警机制。
    ④加强会计监督,狠抓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和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两家区属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增强会计窗口服务意识,高效办理会计证申办调转等手续,保持社会对“会管”较高的满意度;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拓展到区属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采取进点检查并灵活运用多种检查方法;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并完成整改,落实监管职责。
    ⑤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对会计核算中心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完善了操作性更强的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核算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简化财政投资评审办事程序,根据“大干150天”的要求,全面加快项目评审速度,最短评审时限缩为7个工作日,保障“五大战役”重点项目的快速启动;认真办理各级各类批示(交办)件或投诉件,共完成各类反馈219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资料220份,广泛开展财政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财税部门和各街道的不懈努力,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仍然过大;我区产业层次较低、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中坚税源不足,特别是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将通过2011年的努力来逐步解决。
    二、2011年预算草案
    2011年我区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重点实事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我区“十二五”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并综合考虑收支增减因素,2011年我区预算编制如下:
    区财政总收入完成 213662万元,增长15%;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22617万元,增长15%。按市对区财政体制测算,相应安排2011年的支出预算为     90000万元,分别为:
    ——一般公共服务10227万元;
    ——国防247万元;
    ——公共安全4134万元;
    ——教育33544万元;
    ——科学技术136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84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6913万元;
    ——医疗卫生3411万元;
    ——节能环保191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14024万元;
    ——农林水事务100万元;
    ——交通运输316万元;
    ——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事务94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0万元;
    ——住房保障2030万元;
    ——预备费2169万元;
    ——其他支出9316万元。
    (一)支出预算安排原则
    部门预算适当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以上级政策为指南,在继续实施“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民生项目的基础上,抓紧落实与人民群众生活最密切的“菜篮子”商业网点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城市绿化、内河整治、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发展、公厕建设、救灾避险等事关群众利益的实事项目支出资金,并与“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2011年预算安排主要项目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6913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用于革命五老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冬季退伍兵就业及生活补助328万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下岗、失业、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及困难企业补助889万元;用于“4050”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居家养老工作等1102万元;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就业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164万元;预留无力参保的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1000万元。
    2、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安排教育支出33544万元;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363万元,按年人均1.1元标准安排科普经费;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安排文体与传媒活动支出847万元;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411万元,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低保人员医疗补充救助等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安排社区建设支出2233万元,用于社区工作者增资和改善办公条件、无物业小区专项整治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安排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4381万元;鼓励产业优化升级,安排500万元用于扶持品牌和创意类企业及有望上市企业发展。
    3、保障惠民资金需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十大惠民工作部署,安排10437万元支持基础教育,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500万元,中小学改扩建项目9937万元;安排797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零差价改革和免费体检等工作;安排100万元用于三级文体阵地建设;安排2420万元用于城市景观改造和绿化提升等项目,安排862万元用于城市公厕新建、改造、提升和环卫设备购置等。
    4、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安排平安建设经费127万元,按年人均1元标准安排综治经费;安排信访专项工作经费38万元,安排信访、涉法涉诉和重性精神病人等救助基金75万元;司法局按人均不低于0.2元安排普法经费,安排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建设资金200万元;支持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统筹相关经费6028万元;按年人均1元标准安排精神文明建设经费;按年人均0.2元标准安排未成年人教育经费,安排青少年事务专职社工经费15万元。
    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闽委(2010)13号]文件精神,安排援藏资金96万元;按闽政办[2010]235号、榕政综[2010]227号、闽财预[2010]96号、榕财预[2010]79号等文件精神,安排援疆资金431万元;安排连江小沧畲族乡结对帮扶资金15万元;安排专项扶贫款100万元。
为确保圆满完成2011年预算,我们要按照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抢抓发展机遇,增强财政实力
    从当前形势看,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利于我区稳定发展;“海西”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将为我区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内外资企业将统一税收政策,茶亭街、金融街等项目陆续开业,宁化、鳌峰拍卖地块的后续在建项目及楼宇经济的初步形成等等,又将为我区财政创造有利的增收条件。但我国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始于去年下半年、今年延续加码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影响我区房地产项目税收前景,我区高层次商业业态还处于起步阶段,尚难形成多税源并进、税源间互补的格局;国家将对增值税征管政策进行调整,并对小型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政策等,收入不确定因素增加;且去年收入基数较高,增收难度加大。随着国家保障和民生改善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刚性支出和政策配套支出因素增多等,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为此,2011年我区财政部门要在千方百计保持收入稳定增长、做大规模的同时,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为中心任务提供财力支持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一是落实扶持政策,做好新建楼宇的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上市工作,做大做强第三产业。二是着眼预期调研,做好经济增长点和新财源的培育工作,为项目创造发展环境,为收入打好基础。三是强化跟踪管理,做好对重点项目投建方的税务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税收落地。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省电力等重点企业税收协调工作,切实提高管征水平。五是盘活国有资产,做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增强区属企业活力。
    (二)坚持深化改革,提高理财水平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财政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营造制度环境。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精神,从2011年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是继续推进预算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依法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进一步精简会议、控制培训、规范公务接待,积极做好对口援建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资金的筹措工作。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推进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切实发挥财政对政府债务的管理、监控和预警的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三)履行监督职能,加强源头防腐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财监[2010]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推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督查监控机制,加强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强化公务购车和运行、公务接待、会议、出国(境)等经费监控预警机制,进一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三是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水平,稳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肃政府采购行为,严禁无预算、无计划组织采购。四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投资规模,防范支出失控,努力实现评审工作的合法、公开和高效。五是继续抓好“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关键一年,圆满完成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深化改革,科学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力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