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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台江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2-07-18 09:3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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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4日在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台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财政局局长  吴晓云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第一年。我区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稳增长、保民生”的要求和省委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继续打好“五大战役”部署,在区委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巩固财政增收基础;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着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强化依法理财意识,着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财政总收入预算为213662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122617万元。据快报统计,2011年财政总收入预计可实现214100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预计可实现124000万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0.20%和101.12%,比上年增收27989万元和17358万元,分别增长15.04%和16.28%。
    区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90000万元,追加支出预算5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计安排支出预算95000万元。
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121929万元(含上级专项、上年结转、本级本年支出),比上年增支44830万元,增长58.15%,分别为:
    ——一般公共服务18487万元
    ——国防370万元
    ——公共安全5562万元
    ——教育33411万元
    ——科学技术1464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178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8359万元
    ——医疗卫生7217万元
    ——节能环保428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15303万元
    ——农林水事务155万元
    ——交通运输426万元
    ——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事务701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9947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0万元
    ——住房保障6211万元
    ——其他支出2085万元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1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人大确定的经济目标,牢牢把握《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州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持财政平稳发展。
    1、坚持依法治税,提高保障能力
    2011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努力克服影响我区财政增收的种种不利因素,全力抓好项目跟踪、产业升级和收入组织工作,促进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①经济发展转型加快,区域经济实力壮大。在区委、区政府有力推动下,“五大战役”深入实施,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海峡金融商务区等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榕都318文化创意街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相继建成运营,传统商贸经济加速向现代商贸商务经济转型,滨江旅游街区初具规模,闽江黄金水道观光游持续升温,现代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
    ②协税护税力度加大,管征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税务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和街道配合、社会各界支持”的协税护税格局,有力促进了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全区财税形势分析会形成制度化,及时“会诊”财政收入形势;区地税加强对娱乐服务业的管征力度,实行纳税变动预警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定额调整,防范逃漏现象;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和税务部门搭建信息交换平台,及时互通信息;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税源监管、促进税源储备和税收落地。
     ③重点项目支撑明显,收入情况总体平衡。今年以来,由于“万达广场”等重点项目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结算,累计入库税收13亿元,体现区财政总收入5.03亿元,占区财政总收入的23.49%,体现区地方级收入近3.73亿元,占区地方级收入近29.84%,抵消了商品房限购政策和银根紧缩等因素对我区的不利影响,同时得益于区委、区政府大力实施“三个一批”的工作部署,全区服务业的营业税开始呈现增长势头,以万达项目、威斯汀大酒店及红星美凯龙为代表的各大型超市、卖场为龙头的现代高端商贸服务业出现较快增长,对我区财政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2、调整支出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①发挥财政扶持作用,支持转变发展方式。年初预算安排区科技局科学技术项目经费1015万元,支持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指定专人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拨付和跟踪管理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兑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企业土地使用税补贴、企业租金补贴、标准化奖励、省市名牌奖励、规模以上企业提升、省级重点耗能企业奖励、国家级计量管理体系证书奖励等奖励扶持政策,全年共拨付601万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全年累计拨付补贴代垫资金1.94亿元,居全市五区七县之首。
    ②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集中财力向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预计全年教育支出33411万元,增支4609万元,增长16.00%;科学技术1464万元,增支287万元,增长24.38%;文化体育与传媒1783万元,增支595万元,增长50.08%;医疗卫生7217万元,增支2661万元,增长58.4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9万元,增支2830万元,增长51.18%。
    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筹集、投入建设资金近3亿元,全力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转贷5000万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红星苑安置房项目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241.03亩,建筑面积52.5万平方米,建筑总价22.99亿元,主要安置对接市重点工程金融街拆迁项目。目前红星苑一期已基本完工,年内可交房,红星苑二、三期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福机生活区项目桩基施工阶段已结束,拟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新港里地块安置房项目已进入拆迁收尾工作,即将转入建设施工阶段。
    ④有效推进城区建设,提升城区生活品质。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303万元,增支9035万元,增长144.1%,其中:内河综合整治工程经费5000万元,城市景观改造(含灯光夜景、店牌店招)1085万元,小街巷建设314万元,城管执法人员及执法业务经费159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571万元。
    ⑤强化公共安全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平安台江”建设,公共安全支出5562万元,增支1505万元,增长37.1%,其中:平安台江等综治经费306万元, 交通整治经费344万元,台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320万元,公安清网行动办案专项经费补助100万元,追捕逃犯工作奖励金30万元,消防经费143万元,两院办案经费406万元,刑释解教、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医患纠纷、普法经费等司法专项经费167万元,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61万元,法院大楼工程款186万元,宁化派出所和瀛洲派出所工程建设经费59万元。
    3、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
    ①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夯实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了较为规范和公开的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初步建立起新的预算管理框架。从2011年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国库集中支付的代理银行已于2011年7月由市人行批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②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2011年7月,制定出台《台江区财政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台江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以及《台江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区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密切关注债务运行状况,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每月统计债务情况,动态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运行情况。
    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操作性更强的《台江区财政资产管理暂行意见》;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启用福建省国有资产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一轮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初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电子化管理。
    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入围我区代理机构名录库的采购代理机构增加至24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分散采购行为的通知》(台财购[2011]03号),杜绝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等违规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预计全年政府集中采购实际采购金额可突破33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0多万元。
    4、强化财政监督,狠抓专项治理
    ①强化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继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建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库,完善评审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评审质量。突出项目前期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防止财政资金遭受损失和浪费。预计全年组织审查各类工程预结算项目370个,建设单位送审金额120000万元,审定金额110000万元,通过评审,为区财政直接节约资金10000万元,节支增效效果明显。
    ②开展惠民资金重点检查。成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福建新中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垫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共纠正违规资金203万元,并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企业加强日常台账管理,严格账务核算处理流程,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农户手中。
    ③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结合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资金监管的要求,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涉及党政机关71家,事业单位70家,社会团体28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家,复查面达100%。会同相关单位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督导工作,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④开展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根据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财政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职能,积极开展2010年以来新上工程建设项目在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环节的排查工作,共涉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且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18个,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3个,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8个。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财税部门和各街道的不懈努力,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仍然过大;我区现代服务业尚处于培育阶段,滨江产业集群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税源结构“两头大、中间小”,中坚税源严重不足,财政增收基础不牢;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将通过2012年的努力来逐步解决。
    二、2012年预算草案
    2012年我区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落实市委“敢为、能为、有为”要求,发挥财政扶持作用,大力鼓励新兴产业发展,不断优化税源结构;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我区“十二五”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并综合考虑收支增减因素,2012年我区预算编制如下:
    区财政总收入增长14%;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5%。按市对区财政原体制测算,初步安排2012年支出预算95000万元,分别为:
    ——一般公共服务 14328 万元
    ——国防280万元
    ——公共安全4402万元
    ——教育36751万元
    ——科学技术 1900 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 892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6276万元
    ——医疗卫生7055万元
    ——节能环保398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10471万元
    ——交通运输320万元
    ——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事务130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1万元
    ——住房保障3230万元
    ——农林水事务100万元
    ——其他支出4401万元
    ——预备费2850万元
    (一)支出预算安排原则
    部门预算按照中央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大对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民生事业支出力度;继续落实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资金,并与“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2012年预算安排主要项目
    1、加快发展民生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按教育支出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安排教育支出36751万元;按当年本级支出预算的2%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900万元;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2万元;支持医疗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支出7055万元,其中:妇幼院改造16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转经费1902万元,宁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93万元,离休及“5.12”退休干部公费医疗经费25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低保人员医疗补充救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城区特困居民医疗救助金补助等870万元。
    2、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安排6276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用于革命五老等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冬季退伍兵就业及生活补助523万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各类民政对象困难补助及慰问702万元;民政代管退休人员经费433万元;突发性救灾100万元;社区运转经费1515万元;企业下岗、失业、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及困难企业补助49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1万元;交通协管员和社区服务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经费710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区级负担经费300万元;社区促进就业经费37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经费37万元;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贴25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56万元;居家养老专项200万元;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就业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162万元。
    3、大力构筑宜居城区。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71万元,其中: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执法业务经费1892万元;环卫处及园林局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经费6420万元;滨江休闲广场管理经费301万元;小街巷改造修复经费394万元;无物业小区改造提升经费500万元;景观改造工程建设经费500万元。
    4、支持社会综合治理。按辖区人口年人均1元标准安排综治经费;安排信访救助、涉法涉诉救助、重性精神病人救助、执行救助等基金 105 万元;按辖区人口年人均不低于0.7 元标准安排普法经费;按常住人口年人均1元标准安排精神文明建设经费;按女性常住人口年人均1元标准安排妇联工作经费;按6-28周岁青少年户籍人口数年人均1元标准安排基层团队工作经费;按常住人口数年人均 0.2 元标准安排未成年人教育经费。
    5、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开办补助、用房补助,并对其产生的区级可支配财力给予一定年限及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作为经营贡献奖励等,吸引企业到台江开办公司。
    为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预算,我们要按照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千方百计促增收
    2012年我区财政部门将坚持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重点,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中心区的区位、资源、产业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海峡金融商务区和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两大核心区建设,支持以金融服务业、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为主的滨江产业集群发展,为我区财政收入稳步健康快速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1、支持现代商贸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台江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构建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体制,持续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税源扩大,增添发展活力;积极打造特色商圈,着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人文历史景区。
    2、提升金融服务业贡献水平。认真贯彻实施《福州市构建海峡西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专项规划》,加快建设海峡金融商务区,积极引进金融企业区域性总部、分支机构入驻,同时为增值税、所得税等大税种分配制度改革预作准备;充分利用省、市对发展区域经济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3、积极理顺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理顺省市财政与我区以及区级与各街道、部门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调整并健全事权相匹配的财政运行机制。既要密切关注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出台对我区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争取有利于我区发展的合理政策;也要适时调整区街财政体制,充分发挥各街道和各部门招商引资、培植财源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奖惩并举、责任共担的协税护税体制。
    4、继续强化收入征管协调机制。全面贯彻执行《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台江区税收保障工作的决定》,加快税收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实行重点税源动态管理,推进科学管征;跟踪服务重点企业,做好筹备上市企业的服务工作,确保留住重点税源;配合街道做好委托代征私人出租房产税工作,引导纳税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回报社会”的理念。
    (二)优化支出保民生 
     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民生事业支出力度。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继续实施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中职学生助学等政策;加快已实施的“校安工程”支出进度;落实好台五小、台六小等教育基建项目资金;支持标准化学校建设;不断改善区属中小学办学条件。二是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安排资金对琉球馆、古田会馆等重要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加强“健身路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保持我区社区服务中心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财政补助水平标准;全面推进药品零差价改革工作,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其提高服务水平。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足额地为低保人员发放“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资金”;安排住房补贴资金3000万元,力争年内完成所有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符合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三)持之以恒深改革                                           
    1、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基本支出预算应严格按照定额管理要求,如实反映预算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项目支出预算要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列出具体项目名称及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对跨年度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分年安排;优先确保教育、科技支出法定增长以及保障改善民生的投入,保障重点社会事业和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2、严格部门预算执行。认真执行《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本区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督促各预算单位收支预测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需要为依据,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力求真实、准确、科学;继续完善经费监控预警机制和经费追加审批制度,严格按预算科目处理账务,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核拨比例,防止截留、挤占、挪用。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用好用活国有资产;按照《台江区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继续做好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报送与审查工作,逐步建立起财务异常状况预警机制;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机结合,尽快出台区级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执行标准,防止资产闲置和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政府。
    (四)强化监督抓治理
    一要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中央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二要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继续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措施,所有集中采购项目全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严格招投标程序,打造“阳光采购”;继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完善评审监督制约机制。三要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把资金安排、预决算评审、物资采购、工程款拨付关,强化问题整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教育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延伸服务内涵;强化干部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效能财政、廉洁财政。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圆满完成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按照“争当富民强市排头兵,打造和谐宜居核心区”的战略部署,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先行先试,抢抓机遇,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力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科学发展、文明幸福的新台江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