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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台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5-09-17 10: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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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2日在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台江区财政局局长 唐新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上半年我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财政收入:今年1-6月份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6622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47.9%,比上年同期减收7777万元,下降5.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963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51.9%,比上年同期减收9127万元,下降9.7%。

  财政支出: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4981万元,完成预算的57%,比去年同期增支179万元,增长0.28%。基金支出546万元。上半年全区财政支出日趋合理,不断优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平稳。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主动应对经济新常态,千方百计夯实财源

  今年上半年,我区财政收入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和金融街商务区建设和开发受楼市调控政策同步影响,销售低迷,房地产建设项目青黄不接,旧楼盘销售接近尾声,新建项目无法填补同期缺口;中央加快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提高起征点,扶持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等原因,致使财政收入步履艰难。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强有力的监督和区政协的推动下,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夯实税源。

  1、加强税收协调。积极发挥各征收局在收入组织工作中的作用,采取任务层层分解的办法,应对经济环境新常态。及时掌握入驻企业税收落户动态,做好跟踪服务,加大限售股和企业股权转让税收管征回流,实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积极走访活动,借助“营改增”契机,争取上级政策上的支持,让更多的企业纳入区级管征对象。

  2、强化税收征管。督促房地产项目所属外建安税按形象进度申报缴纳,并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清算后补缴税款入库,填补缺口。

  3、开展企业走访活动。掌握区域年地方收入20万元以上的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帮助企业提速增效。全力以赴同各征收局重点走访纳税大户企业,召开了2014年度纳税贡献突出企业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增强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意识。

  (二)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着力促进民生改善

  坚持把社会受益面、百姓受益度作为衡量财政政策和支出结构调整效果的重要尺度,努力打造“民生财政”,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断降低行政成本,确保支出向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事业倾斜。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17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8%,比上年同期增支337万元,增长2.01%;国防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9%,比上年同期减支256万元,减少62.44%;公共安全2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7%,比上年同期减支382万元,减少11.36%;教育15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2%,比上年同期增支181万元,增长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0%,比上年同期增支675万元,增长12.44%;城乡社区事务1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6%,比上年同期增支673万元,增长5.05%;科学技术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比上年同期增支44万元,增长19.64%;文化体育与传媒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9%,比上年同期增支132万元,增长23.78%;社会保障和就业6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3%,比上年同期增支340万元,增长6%;节能环保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2%,比上年同期减支32万元,减少11.99%;农林水支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比上年同期增支17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比上年同期减支149万元,减少16.7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5%,比上年同期减支145万元,减少35.8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24万元,减少82.76%;住房保障3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82万元,增长137.88%;国债付息支出2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比上年同期增支68万元,增长34.52%。

  从支出结构看,一般公共服务1710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6.32%;教育支出15687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4.14%;城乡社区事务1400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1.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103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9.39%;社会保障和就业6003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9.24%;公共安全298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4.59%;资源勘探信息等74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14%;文化体育与传媒687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06%;住房保障314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48%;国债付息265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41%;科学技术268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41%;商业服务业等26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40%;节能环保235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36%;农林水17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26%;国防154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24%;其他1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02%;国土海洋气象等5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0.01%。

  从增幅看,增幅较大的有住房保障增支182万元,增长137.88%;文化体育与传媒增支132万元,增长23.78%;科学技术增支268万元,增长19.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支675万元,增长12.44%;社会保障和就业增支340万元,增长6%;城乡社区增支673万元,增长5.05%;一般公共服务增支337万元,增支2.01%;教育增长181万元,增长1.17%。

  (三)把握重点环节,着力推进财政改革

  1、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真审核直接支付项目原始凭证,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严格把关,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全的支出项目拒绝支付。截至2015年6月,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4920 笔,累计金额17256.79万元,办理财政授权支付16638笔,累计金额9364.08万元,办理清算业务21558笔,累计金额26620.87万元。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和部门,采取发函、约谈部门主要领导等方式加快支出进度,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印发《台江区财政局201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组织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10家单位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201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从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创新性四个方面对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定级,着力构建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管理框架。组织开展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培训会,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履职能力。积极推进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各单位均已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

  3、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高度重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要求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省、市专项资金及本级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核查,实事求是地甄别、区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可统筹使用资金和可用财力,摸清底数,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4516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清理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且尚未分配到部门的资金1896万元,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

  4、强化政府采购管理。遵循《采购法》,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采购资金拨付流程,有效使用政府采购资金。上半年全区共执行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21批次,采购预算金额803.4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85.4万元,节约金额18.07万元,节约率2.25%;其中,公开招标5批次,网上竞价16批次。

  5、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讲服务求质量,不断提升财政评审的综合服务力。2015年1-6月,共审结项目123个,送审造价12212万元,审定8988万元。其中:预算送审项目33个,送审金额10571万元,审定金额7511万元,审减3059万元,核减率为28.94%;结算送审项目90个,送审金额1473万元,审定金额1330万元,审减143万元,核减率为9.71%。通过评审,为区财政直接节约资金3224万元,节支增效得到体现。

  6、积极推进公务卡试点改革。制定《福州市台江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台江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加强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等多方沟通协调,完成了区计生局、区财政局、区文明办、区信访局、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等8家单位用公务卡试点结算,下半年普及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

  7、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200余人集中培训学习《台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增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效地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和资产评估等管理。

  但也清醒地看到由于中央全面推进“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断加大,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增长遭遇瓶颈;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我区招商引资和产业扶持工作面临新的困难;加之我区税源结构不尽合理,税收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依赖度较高,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已经是财政工作的新常态,而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下,积极有力度的财政政策又急需加大财政支出,下半年组织收入工作将面临更艰巨的任务。

  三、2015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抓好财税政策落实,培育财税新增长点

  1、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履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兑现省、市、区有关企业发展专项奖励和实施政策性减(免)税政策,努力实现企业提速增效。努力协调四个征收局强化税收征管,配合区地税局,积极向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争取将一些大项目、“老项目”税收留在我区。

  2、强化管征。调动税务部门积极性,跟踪监控“两大商务区”房地产公司开发楼盘的基本情况和销售情况,掌握税收动态。重点加强房地产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税源调研,研判税收发展走势。积极主动会同税务部门做好新增企业和落地项目的税收征管工作。

  3、挖掘潜力。进一步完善外建安企业税源纳入管征。加强金融街银行总部项目以及万宝地下人防工程、富力中心、融信双杭城等重点项目管征,加强房地产项目所属外建安的形象进度审核,督促纳税人按进度申报缴纳税款,促进区级收入增收。

  4、落实项目落地。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织干部深入企业做好税源申报和项目的落地,培植新税源。发挥税收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用,按“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做好楼宇经济税收征管,努力打造税收“亿元楼”。

  5、开展企业调研,组织税务、工商、街道、区直部门开展走访企业活动,重点抓住年纳税达30万元以上的企业加强走访,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提出措施和建议。

  (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动支出结构优化

  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一般性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优先保证民生工程项目配套资金的需要,助推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力度;支持推进社区建设和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时落实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政策,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支持重点文物保护。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科学发展

  1、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体系,推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深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民生政策和热点问题。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财政支出。继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以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为开路先锋,以部门一般项目支出为先导,向重点项目支出拓展,找好突破点,“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逐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加强预算收支执行分析工作。通过认真分析、不断改进,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频繁调整;试行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加大财政支持民生工程的力度。

  3、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在总结试行公务卡制度管理的基础上,对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优化公务卡管理系统,进一步改善公务卡受理条件,全面推广并组织实施。对预算单位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和代理银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持卡人和单位财务人员准确理解新政策、掌握新业务、为全面推行公务卡奠定基础。

  4、实施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运作。按照上级财政部署,逐步在全区推广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力争年底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银行之间的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电子化;进一步提升财政业务流程规范化、统计分析自动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公开度、透明度和使用效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