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福州市台江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6-01-06 17:37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16年1月6日在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台江区财政局局长  唐新顺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书面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的财政工作任务,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协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福州自贸区建设、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和21世纪海丝战略枢纽城市建设,坚持以“深化改革、实事创新、科学理财”为总体目标,主动应对经济新常态,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扎实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财政工作取得实效。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下数据均为预计数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68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39%;上划中央收入113300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917万元(含上级专项、上年结转等)。具体支出分项目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05万元 

  ——国防支出46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777万元 

  ——教育支出34718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09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5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1642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46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808万元 

  ——农林水支出172万元 

  ——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支出2749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1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 

  ——其他支出3618万元 

  2、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1万元(含上级专项、上年结转等) 

  (上述支出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上报审批) 

  (二)“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随着城市“退二进三”力度不断加大,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我区福建省电力公司、利莱森玛电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搬迁至城区外,致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减312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8172万元。按照《福州市台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我区“十二五”末期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年均增长10.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6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十二五”时期,注重推动教育、卫生、文体和人口计生、科技等各项社会事业投入,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五年来民生社会事业支出446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70.25%。 

  二、201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积极应对新常态,培育财税新增长点 

  综合治税,强化管征。实现涉税信息交换平台的线上运管,重点加强税源分析,关注税户跟踪服务、重点一次性税源信息传递和挖掘增收潜力,及时协调解决税收征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紧盯房地产企业应收款进度及土地增值税清算,做到应收尽收,落实建安工程项目追踪,做到进度与开票相协调,实现税款。鼓励街道做好协税护税、参与分成及私房委托代征工作,对辖区内漏征漏管户、分支机构进行拉网式清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配合,加大欠税清理力度。 

  用好政策,培育税源。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各项工作,用好“营改增”政策,促进税源回归,使更多的企业纳入区级管征对象,并积极协调扩展非重点金融企业的税源,重点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和限售股减持信息互通。 

  服务企业,助推发展。一是采取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各项招商引资的优惠措施,狠抓龙头、限上企业提速增效,及时兑现企业优惠奖励措施,开拓税源促产增收。一年来共审核推荐181家企业参与20个项目,累计兑付各项补助3315.15万元。二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力度,兑付企业发展专项奖励1901万元,惠及上百家企业;投入4000万元用于新区域增长发展项目。三是落实科技创新驱动。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拨付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771.71万元,支持科技项目发展,促进品牌成果转化和应用。同时,建立区域年地方收入20万元以上的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项目库,及时分析研判,帮助企业提速增效。 

  项目引领,带动经济。坚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支持服务重点项目。苏宁广场二期项目顺利进场桩基施工,海西金融大厦等9个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下穿通道通车运行,商务区路网建设日益完善,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项目顺利启动,太平汀洲及苍霞地块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二)集中财力惠民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优先保证民生领域资金需求,2015年全区与民生相关财政支出达92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1.85%。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34718万元,保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上海新苑和锦绣滨城配套幼儿园、十四中一号楼、十五中综合楼新建、薄弱校操场及围墙改造等项目基本完成,台六小扩建、双虹小学教学楼重建项目有序推进。 

  支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16428万元,支持完善卫生医疗设施,宁化街道社区心理疏导减压中心规范化建设、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顺利完成。 

  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15245万元,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等政策,做好各类低保金、补助金、优抚金、救助金的拨付工作;持续保障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做好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工作,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支持文体事业不断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7万元,实施街道(社区)文化站(室)等一批文体工程建设,新增5处24小时自助图书馆、20条健身路径、18个城区便民球场。 

  (三)筹措资金抓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全面融入福州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大局,扎实推进年度旧屋区改造计划,推进中央商务区二期、琯后街新村等地块进场建设支持实施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护工程,支持完成福州商务总会旧址、建宁会馆、陈文龙尚书庙等处修复工程。投入15251万元,支持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深入,全力推进闽江、光明港、白马河三大水系景观轴线改造提升以及主次干道、小区绿化工作,支持做好高桥路等9条市政道路建设、建海巷等17条小街巷维修改造和22个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程。 

  (四)凝心聚力推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进度跟踪落实、通报和考评机制,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着力构建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管理框架。认真开展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综合报告试编工作。完成2014年度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全力推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在确保财政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现已上线预算综合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两个模块,覆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初步实现财政信息互联互通;认真落实上级财政关于推进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的部署,着力推进街道财政所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街道财政效能,不断发挥街道财政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模式。 

  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福州市台江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台江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全区有48家单位开办公务卡;继续加强 “三公经费”使用的约束,全区“三公经费”同比减少249.45万元,下降32.85%;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和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6412万元;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扩大投资评审助审机构库范围,评审质量和数量同步提高;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细化了部分品目并提高了相应的采购金额起点,逐步完善采购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管理。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台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和资产评估管理;认真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区文体局、区环保局、福州江滨公司、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等四家单位会计核算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含“小金库”治理,“三公”经费开支);认真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详细程度进行检查,覆盖面达100%。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和部署,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依靠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奋力攻坚,扎实工作,为我区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更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收入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突出。一方面,财政收入处于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我区4000余商户享受免征政策;加之我区区域空间较小,旧楼盘销售接近尾声,大项目投资后续支撑乏力,新建项目无法填报上年同期缺口,区内企业税性收入结构不够合理,增长型贡献大的企业只手可数,万达等项目带来高基数,造成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基本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保持刚性增幅,支出占比逐渐提高,并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财政还要确保落实好必要的改革性支出,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淘汰黄标车补贴等,收支矛盾突出,迫切需要更新理财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二是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资金支出进度仍然偏慢,迫切需要深化预算改革,提升管理绩效。针对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理解并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与支持。 

  2016年预算草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按照“四个切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主动融入福建自贸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福州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大局,突出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城区有机更新、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四大工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加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巩固增收基础,努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效率和收支平衡,推进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为持续改善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6年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压缩行政成本和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领域尤其是民生领域支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持续打造“五大品牌”。二是统筹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和资产,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瓶颈”。三是提升绩效。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改变“资金等项目”的做法,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 “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并综合考虑收支增减因素,2016年预算编制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按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办法,扣减财政体制上解,预计区财力123000万元,由于市、区按比例出资社会民生事业建设项目投入需动用历年净结余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00万元,相应安排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000万元,具体分科目分别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92万元 

  ——国防支出40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195万元 

  ——教育支出32295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7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1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991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87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300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30万元 

  ——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支出5377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2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3598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396万元 

  ——预备费4050万元 

  ——其他支出11139万元 

  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6万元,安排支出6万元。 

  为确保财政经济目标任务的实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支持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扶持作用,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上级财政安排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二是加大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保障老药洲路等立面改造、光明港等内河整治、闽江北港驳岸等景观工程建设和排尾红星等旧屋区改造项目,促进资金高效利用。三是支持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按区委、区政府“中心突破、两翼齐飞”战略思想,立足滨江和商贸优势,支持推动滨江旅游、现代物流、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态发展,培育金融证券业法人机构,支持引进外资银行、创投基金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发展“苏宁云商”、“喜购宝”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培育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努力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 

     (二)科学调控,促进财税平稳运行 

  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和宏观政策变化,根据经济发展、政策 

  调整等因素,科学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坚持组织收入执行分析与事前预测分析并重,通过预测分析,准确判断收入趋势,提高税收预测准确性和组织收入工作前瞻性;完善财政体制激励机制,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定期协调财税工作,有效调动各单位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规范税收征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征管,确保税源不流失;主动对接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促进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奖励企业增产增销,积极落实市场拓展、商标品牌、节能减排、改制上市等扶持政策,增强政企之间的沟通联系并形成长效的服务企业机制;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加快落实楼宇专项扶持资金,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和政策叠加效应,不断巩固、扩大楼宇税源。  

  (三)加强民生保障,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安排教育支出32295万元,支持启动凤乐园、宁化园校舍、祥坂小学春华楼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继续推动双虹小学、台四小、十四中、外贸职专改扩建工程,谋划福人地块新建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容量,努力提高办学办园质量。 

  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911万元,贯彻落实有关医疗体制改革政策,继续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区妇幼保健所、后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1万元,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财税政策,积极对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需求;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逐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5万元,支持加快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街道(社区)文化站(室)、“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等惠民工程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健身娱乐需求。 

  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009万元,环境保护支出2877万元,深入开展宜居环境建设,支持推进致力新村危房、老旧小区、小街巷和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安排淘汰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工作,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四)抢抓改革机遇,完善财政管理模式 

  推进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体系。遵循稳健性原则,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基于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问效的资金支付使用监控模式。 

  强化财政财务管理。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从预算编制、指标管理到国库支付、年终决算全过程的互联互通;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强化结转项目管理,加大结余资金的统筹调剂使用力度;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民生政策和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公务用车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 

  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与依法处置工作;建立国有企业财务异常状况预警机制,加强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审核与跟踪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措施,打造“阳光采购”。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各项任务,为加快台江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