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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民政局关于2019-2020年末台江区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情况说明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1-06-29 16:4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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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收入 

  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第五期)1135万元;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第一期)2100万元,合计3235万元。 

  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 

  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第五期)1135万元,至2020年底已完成债券资金使用。 

  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第一期)2100万元,至2020年底完成债券资金支出636万元。 

  二项债券资金累计支出0.18亿元。 

    三、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

    台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地点位于排尾红星旧改地块内,美博城东侧,瀛福路北侧,总用地面积为6301㎡,总建筑面积为20488.4㎡,建筑占地面积为1890.3㎡,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660.66㎡,工程总投资(含土地价款)约3.5亿元,合同总工期18个月,整体建筑由1幢主楼地上932.9米,地下室2层,床位数320张。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的专业化水平,区政府指定台江区民政局作为该项目业主单位,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作为该项目代建单位,抽调骨干力量共同推进该项目各项前期建审手续。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我区立即着手办理该项目选址,2018912日完成项目建设选址并取得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通过与协同代建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初步沟通,开始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并于2019523日项目监理招标开标;530日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开标。通过前期系列准备工作,于20191227日举办开工仪式,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启动;2020121日完成90%的桩基施工任务。 

  (二)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且因位于社会福利中心规划选址范围内的归属省海事局产权的二座楼房尚未拆迁、数根高压杆线未迁移,造成我区无法办理项目供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在此期间,朱腾、陈林副区长、区建投和我局多次与省海事局进行沟通,并于20206月底完成该二座楼房的拆迁工作;7月初,在项目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后,我局协同区建投即向市土发中心请求办理项目地块内高压杆线迁移手续,因市土发中心给出的高压杆线迁移方案影响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经协商,市土发中心同意由施工单位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高压杆线迁移手续并承担迁移费用。施工单位通过关系向供电部门提交了申请,拟于915日进行施工,徐超常务副区长于912日视察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时,得知该项目办理进展缓慢,即协调电业部门,电业部门经了解,该项目系通过关系申请,要求电力设计、施工按流程办理,于1023日完成高压杆线迁移。从20207月份开始,我局协同区建投同步办理施工前期临时用电用水申请、施工、规划红线土地测量以及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工作。现在已完成地下室施工任务并于616日全额缴交了土地划拨款。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准备工作以及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台江区民政局 

                                20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