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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州市台江区“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来源:台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9-14 09: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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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台江区“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2.44万元,比上年减少350.71万元,下降56.28%;2017年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剔除2016年法检部门支出基数,台江区“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293.27万元,下降51.8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7.90万元。全年组织出国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26.63万元,下降77.12%,剔除2016年法检部门的支出基数后,下降72.04%,主要是严格出国审批,出国人次下降58.33%。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3.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辆,与2016年相比减少98.17万元,下降64.93%,主要是购置一辆高空作业车(原高空作业车已超过使用年限),一辆商务车(原车辆已报废),两辆雾炮车(支付尾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73万元,比上年减少222.75万元,下降52.35%,剔除2016年法检部门的支出基数后,下降45.88%,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区级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留存的公务用车严格控制运行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8.7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749人次。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压减3.16万元,下降26.47%,剔除2016年法检部门的支出基数后,下降24.57%。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按《台江区区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意见》执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厉行节约。

  附件:2017年度台江区“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