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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10-28 10:5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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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3号),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我办委托厦门市教科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涉及今年接受省级“两项督导”督导评估的21个县,主要分3类人群:社会公众(公众问卷)、在职教师(教师问卷)和在校学生(学生问卷)。
  请将附件中相应县(市、区)的调查二维码放置于县级政府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调查对象扫码进入问卷。
  调查对象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后,先选择身份,系统根据调查对象填写的身份分配问卷。调查对象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请各地认真组织,确保于11月5日前完成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要尽可能扩大调查覆盖面,每个县(市、区)调查的样本量至少为800人,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教师参与率在5%以上、在校学生(幼儿园和小学学生除外)参与率在3%以上。
  联系人:高慧健,联系电话0592-2665081,邮箱xmeduquality@163.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有关县(市、区)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