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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台江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3-23 10: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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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属各校园、民办校:
  根据2020年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定于2021年3月28日在国货路小学组织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推荐对象进行业务考核。请各校务必将下列事项逐一通知参评对象。
  一、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对象
  1.时间: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
  2.地点:国货路小学
  3.对象:本次所有参评人员(详见附件)
  二、业务考核内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32号)精神, 从2020年起,省里不再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要求各地在开展中级职称业务考核时增加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环节,对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且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教师,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免除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确保平稳过渡。故本次业务考分为两个半场,上半场对各个面试组中未取得有效期内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教师进行考核,下半场对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且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进行考核。
  上半场业务考核内容为片段教学(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和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5分钟)。
  下半场业务考核内容为片段教学(10分钟)和专家提问(5分钟)。
  三、业务考核教材范围
  本次职称评审业务考核教材范围参照《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福州市评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的预通知》(详细信息可点击链接查看: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2101/t20210126_3989149.htm)。
  四、参考人员须知
  1.参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上午8:30进场完毕。参考人员应于8:30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参考人员应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
  2.参考人员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课本、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开考后每隔15分钟左右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编写教案室。编写教案时间为45分钟,编写教案时,只能填写学科、组别及抽签序号,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工作单位。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4.参考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2020年台江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台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