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3月全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福州市台江法院主动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推进调解工作。一是健全联络制度,与区工商局、区消委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工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并加强各方衔接配合。二是加强诉调对接,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正式立案前,主动引导起诉人到工商局和消委会接受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到2014年6月初共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04件。三是诉中多方配合,针对案件情况邀请区法制办、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协助调解,2014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纠纷1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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