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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优通水果商行涉嫌销售不合格桑葚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3-09-15 10: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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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4日,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福州市台江区优通水果商行销售的桑葚(购进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抽样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桑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处罚。

当事人采购涉案水果时未查验供货者的水果的检测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进行处罚。

综上,经本局集体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进货时未查验桑葚的检测合格证明、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并对当事人的以上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1元;

3.罚款2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5051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