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证明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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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子项 | 证明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
1 |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 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 首次申请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 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限期完成的工程项目应提供批文;属抢险抢修作业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抢险抢修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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