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江区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自2021年10月9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二、来访接待场所开放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接访工作各环节疫情防控防护措施,落实“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要求,确保安全、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
感谢社会各界和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福州市台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市台江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