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6:42 信息来源:台江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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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严明和重申纪律要求,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严肃纠治“四风”,日前,福州市台江区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台江区洋中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赵劲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8月13日至15日,赵劲在担任台江区洋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期间,带队前往上海执行公务,与同行4人借机前往上海过江观光隧道等景点游览,并将产生的费用共计850元在洋中街道双丰经合社账户上报销。2019年11月12日,赵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第一房管所职员陈龙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2015年法定节假日期间,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第一房管所职员陈龙,先后四次擅自将公务车驶离单位,加油后用于个人接送亲戚朋友等,四次违规加油产生油费共计人民币1690.74元。2019年9月3日,陈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节点”亦是“考点”,节日历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时段。上述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了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表明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纠“四风”还须持之以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手段,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继续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既聚焦树倒根在、禁而未绝的老问题,又紧盯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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