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同意,区委各巡察组近期陆续进驻,对区委宣传部(包含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区档案馆;区委政法委员会(包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进驻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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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巡察组负责人 |
被巡察单位 |
值班电话 (8:00~18:00) |
邮政信箱 |
区委巡察一组 |
组 长: 郑弘 副组长:郑晓君 |
区委宣传部 (包含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15060001420 |
福州市A238号 邮政信箱 |
区委巡察二组 |
组 长: 陈景 副组长:邹锋 |
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13055252464 |
福州市A240号 邮政信箱 |
区委巡察三组 |
组 长:林学军 副组长:谢平 |
区档案馆 |
18065086253 |
福州市A239号 邮政信箱 |
区委巡察四组 |
组 长:莫春玲 副组长:廖亦英 |
区委政法委员会 (包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17268673395 |
福州市A237号 邮政信箱 |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