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52人次申请职业培训见证补贴,其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 21人、中级工(四级)18人,高级工(三级) 10人,技师(二级)2人,高级技师(一级) 0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人,经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管理系统比对审核通过,总计拟补贴金额5.4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1-83254616;联系人:丁如滢;
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3);
来访来电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
附件:台江区人社局职业培训见证补贴2023年第2批次人员公示名单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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