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C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取消保障资格的公示(林锦春等1户)
时间:2023-05-06 16:33

  根据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5户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3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函》(榕人发函〔2023〕10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原公共租赁住房一人型保障对象林锦春(身份证号:352227********6125)等1 户自愿放弃住房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林锦春等1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591-8711110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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