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林璇等2户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公示
时间:2023-05-08 17:28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对张祥俊等 4户公租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重新核定的函》(榕国房函〔2023〕463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该函件中提及的原公共租赁住房二人型保障对象林璇(身份证号:350121********1224)、一人型保障对象曾小敏(身份证号:350823********2323)等2户。经核查,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重新核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林璇等2户家庭保障标准为三人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591-8711110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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