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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吕娜等1户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公示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5-31 16:5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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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重新核定林强等5户公租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3〕608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该函件中提及的原公共租赁住房二人型保障对象吕娜(身份证号:350881********0360)。经核查,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重新核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吕娜原“二人型”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为“三人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591-8326725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