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7户2020年核定的C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9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函》(榕人发函〔2023〕29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我区原公共租赁住房二人型保障对象钟顺洋(身份证号:350823********5310)、一人型保障对象林明荣(身份证号:352203********1513)等2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按程序将取消钟顺洋等2户社会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反馈电话:0591-8326725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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