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张小芳等1户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公示
时间:2023-09-25 19:02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重新核定张玲等3户公租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3〕1207号)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该函件中提及的原公共租赁住房一人型保障对象张小芳(身份证号:350822********5524)等1户。经核查,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重新核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张小芳原一人型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为“三人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591-8326725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