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州市歌潮娱乐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分公司违法行为曝光
时间:2025-02-13 10:30
  我队消防监督员在对福州市歌潮娱乐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A区商场3层A05商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进行告知承诺制现场核查时时,发现该场所水吧工作间防火门被拆除一扇,存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福州市歌潮娱乐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分公司存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零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加大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力度,通过舆论监督方式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同时,还将安排监督员对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及时跟踪单位隐患整改进度。

来源:台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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