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74号)文件规定, 我局依据2021年度日常巡查、书面审查、投诉举报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经过我局认真评价和严格审核,我局共评价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77家,B级企业2家,C级企业2家;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企业77家,一般失信企业2家,严重失信企业1家。现将我区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现将初步评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2日。若各企业及劳动者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5层。
附件:1.2021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A级)
2.2021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B级)
3.2021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C级)
4.2021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守信)
5.2021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一般失信)
6.2021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严重失信)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