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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告知书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3-07-07 10:1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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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科学器材城及塑胶厂地块配套道路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拟对省科学器材城及塑胶厂地块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省科学器材城及塑胶厂地块配套道路项目 

  二、征收范围:省科学器材城及塑胶厂地块配套道路项目范围内的房屋 (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83207220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联系电话:832082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七、为科学客观评估上述项目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格(仅对非住宅房屋进行评估),依法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2023713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体名单附后)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2023713日之前将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50%以上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5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在2023714  时在台江区达道路174号三楼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选定。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抽号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特此告知

附:核准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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