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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1月份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8-12-12 17: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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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1月份事故情况

  1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20.8%;死亡11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57.1%;受伤14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33.3%;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90.8%。

  道路运输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2起,同比减少10起,下降45.5%;死亡3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40.0%;受伤12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42.9%;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90.8%。

  农林牧渔业方面。全市未发生农林牧渔业生产事故。

  采矿业方面。全市未发生采矿业生产安全事故。

  商贸制造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5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400%;死亡6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500%;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

  建筑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

  二、1-11月份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1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指数同比均大幅度下降。1-1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9起,同比减少97起,下降37.9%;死亡63人,同比减少34人,下降35.1%;受伤148人,同比减少84人,下降36.2%;直接经济损失10.1万元,同比减少284.2万元,下降96.6%。发生1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同比持平。

  道路运输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31起,同比减少96起,下降42.3%;死亡33人,同比减少33人,下降50.0%;受伤136人,同比减少95人,下降41.1%;直接经济损失10.1万元,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58.4%。

  农林牧渔业方面。全市发生渔业生产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持平;受伤0人,同比减少1人,无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270万元。

  商贸制造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5起,同比持平;死亡17人,同比持平;受伤11人,同比增加11人。

  建筑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2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7.7%;死亡1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7.7%;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轻工、有色、纺织、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从县(市)区看, 大多数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马尾区(-75%)、仓山区(-60%)、长乐区(-50%)、连江县(-50%)、福州高新区(-50%)、闽侯县(-35.7%)、鼓楼区(-33.3%)、晋安区(-33.3%)、福清市(-32%)、罗源县(-25%)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台江区、闽清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永泰县(40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的基础上,突出福清江阴、连江可门等重点区域,以危货码头堆场、危险品仓库罐区、燃气罐区,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危化品装卸环节,以及化工园区内危化品道路运输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摸排风险,整治隐患。要督促有关企业强化自查自纠,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逐一明确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相关设备;无法保障生产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要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治。2016年我市出台《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以来,全市摸排3批817个重大安全隐患点(市级90个,县级727个),已整治完成775个(市级72个,县级703个)市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此基础上,11月底我市继续印发第四批市级重大安全隐患点(30个)监管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尤其是第一责任人要再接再厉,抓紧制定具体的监管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同时,前三批尚未完成整治的18个市级隐患点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紧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既定方案与时限进度组织好隐患点整治和日常防控工作。

  三要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加强重点车辆管控。交通、交警、旅发、城管等部门要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重型货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要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海事、交通、海渔、港口等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多起水上险情、事故的教训,突出冬季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预防,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相关规定,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海砂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切实把防范措施落细落实。要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监管。认真总结去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大型焰火活动的审批,全覆盖检查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严厉查处违法运输、储存、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持续深入开展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综合治理,加强对酒店宾馆、养老院、群租房、网吧、电影院、歌舞厅和“三合一”等场所风险摸排与隐患整治。重点对前期23个大型商业综合体检查中指出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隐患“回潮”。

  附件:福州市各县(市)区2018年1-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

  况表

  附件

  福州市各县(市)区2018年1-11月份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表

项目事故单位

死亡数

道路运输业

商贸制造业

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较大事故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起数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控制数

累计

福州市

63

3

33

6

17

1

12

0

1

0

0

5

1

鼓楼区

2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台江区

3

0

1

0

1

0

1

0

0

0

0

0

0

仓山区

4

1

1

3

3

0

0

0

0

0

0

0

0

晋安区

6

1

3

2

2

0

1

0

0

0

0

1

0

马尾区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长乐区

5

1

4

0

1

0

0

0

0

0

0

1

0

福清市

17

0

12

1

3

0

2

0

0

0

0

1

1

闽侯县

9

0

6

0

2

0

1

0

0

0

0

1

0

连江县

3

0

2

0

0

0

0

0

1

0

0

1

0

闽清县

4

0

2

0

0

0

2

0

0

0

0

1

0

罗源县

3

0

1

0

2

0

0

0

0

0

0

1

0

永泰县

5

0

1

0

2

1

2

0

0

0

0

0

0

高新区

1

   

0

0

0

1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