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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4月份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8-05-16 17:5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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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4月份事故情况

  4月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同比减少26起,下降74.3%;死亡2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86.7%;受伤8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68.0%;直接经济损失0.6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下降75.4%。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同比减少11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11人。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15起,下降62.5%;死亡2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50.0%;受伤8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68.0%;直接经济损失0.6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下降75.4%。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未发生渔业生产事故。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二、1-4月份事故情况

  1-4月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47起,同比减少47起,下降50.0%;死亡26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38.1%;受伤42人,同比减少43人,下降50.6%;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同比减少269.98万元,下降97.9%。发生1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同比持平。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发生事故6起,同比减少13起,下降68.4%,死亡7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65.0%。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41起,同比减少33起,下降44.6%;死亡19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3.6%;受伤42人,同比减少43人,下降50.6%;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上升0.42%。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未发生渔业生产事故,同比减少1起,减少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1-4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指数同比均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系列批示精神和王宁书记、尤猛军市长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工作部署,按照全省全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要求,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到企业、到岗位,确保不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全力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加强监管执法,突出汛期安全。按照王宁书记、尤猛军市长有关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有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通过全面自查、集中巡查、“四不两直”、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事故多发高发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排查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进一步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汛期生产安全。

  3、加快改革发展,细化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从严从实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分解细化任务清单。各级安办要加强协调指导、跟踪督查,推动各项制度措施和任务目标落地生根。针对市级实施意见分解细化的87项重点任务清单,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按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4、立足当前重点,护航重大活动。要认真总结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活动经验,进一步做好“海丝博览会”安全保障工作,把保障“海丝博览会”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要突出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城市综合体、大中型商超、地铁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县区要对场馆及场馆周围5公里范围内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排查的出的隐患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加强巡查跟进,直至隐患消除。

  5、落实隐患清零,坚决防范事故。要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清零”行动,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切实推进整改市县两级三批未完成的36个重大安全隐患点、36个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点和大检查期间发现的81项重大隐患中仍未完成整改的2处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汛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海丝博览会”生产安全保障、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加强风险研判,强化隐患查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点开展“回头看”,杜绝隐患复发,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福州市各县(市)区2018年1-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

  表

  附件

  福州市各县(市)区2018年1-4月份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表

项目事故单位

死亡数

道路交通

工矿商贸

渔业船舶

农业机械

较大事故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起数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控制数

累计

福州市

26

2

19

0

7

0

0

0

0

/

0

鼓楼区

1

0

0

0

1

0

0

0

0

/

0

台江区

0

0

0

0

0

0

0

0

0

/

0

仓山区

0

0

0

0

0

0

0

0

0

/

0

晋安区

1

0

1

0

0

0

0

0

0

/

0

马尾区

1

0

0

0

1

0

0

0

0

/

0

长乐区

3

0

3

0

0

0

0

0

0

/

0

福清市

9

1

8

0

1

0

0

0

0

/

1

闽侯县

5

0

4

0

1

0

0

0

0

/

0

连江县

1

0

1

0

0

0

0

0

0

/

0

闽清县

0

0

0

0

0

0

0

0

0

/

0

罗源县

3

0

1

0

2

0

0

0

0

/

0

永泰县

2

1

1

0

1

0

0

0

0

/

0

高新区

0

0

0

0

0

0

0

0

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