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鳌峰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9-12-25 15:12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州第三十八中学: 

  你校《关于重新申请鳌峰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曾于2016年11月4日以台发改〔2016〕111号文批复了鳌峰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校提出,由于地价款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总投资有较大突破,申请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鳌峰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6-350100-47-01-01153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第三十八中学 

  二、建设地点:福光南路与鳌兴路交汇处(原人造板厂地块)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将以九年一贯制学校,按66个班(在校生3090人)配置,总建筑面积630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255㎡,地下建筑面积10795㎡。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办公楼,按标准化学校添置教学设备、水电增容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5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99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933.3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5049.87万元),预备费2146.5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28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业主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和完善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即日起,台发改〔2016〕111号文予以作废。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