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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台江区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3-09-08 11: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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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福州市台江区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此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受邀请单位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福州市台江区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
  二、采购方式:最低价采购
  通过政府采购预算询价,确定本次采购的控制价为¥200000元,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控制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价格出现相同报价为中标价时,有同类项目经验的优先,项目经验相同时随机抽取一家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三、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地类变化监测
  对部下发的年度地类变化监测图斑进行梳理分类,将涉及“非农化”图斑移交给执法部门处置,“非粮化”图斑移交给耕保部门处置,执法、耕保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整改耕地流出问题,对于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在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限时整改,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调查部门,逾期未整改或未及时反馈调查部门的,调查部门以现状核实认定。
  开展地类变化情况核实。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流出问题,根据反馈结果开展逐图斑逐地块核实,整改结果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按照变更调查相关要求进行举证,提交市级预检。按照省厅“下发一批,完成一批,提交一批的顺序”,压茬推进,并于下发图斑一个月内将成果反馈省厅,确保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二)全面铺开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2)49 号)要求,各县(市)区积极谋划,抓紧建立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2023 年开始全面铺开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时加强与执法部门、耕保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减轻年底集中变更的工作压力。
  (三)2023-2025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利用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开展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和核查工作,更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
  (四)做好变更流量数据分析
  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组织开展与 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比对分析工作,摸清 年度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以及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旧村复垦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要重点关注流量的异常变化,形成成果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2、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技术规程》
  (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
  (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调查办发(2018)18号);
  (7)《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1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12)《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
  (1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修订稿)》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
  3、成果要求: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调查工作。
  4、验收标准:项目成果通过上级部门核查。
  5、付款方式:成交人按年度完成相关调查工作,采购人分年度按照比例支付合同金额。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涉及: 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测量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相关业绩证明(必需具备省级国土便调查省级审查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项目合同、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工作组人员。
  3.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4.中标单位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且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将此项目的任何成果用于其他项目。中标单位须对该项目成果保密,不得外泄。
  六、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资质证书、同类项目经验合同等;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3、需要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才符合评标条件,如有不足,则需要重新挂网公开询价。采购小组在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我局。
  2、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97号兰德大厦
  收件人: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调科0591-83261346
 
 
  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