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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间:2012-01-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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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通知要求,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以下6项我省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即交通监理收费,门牌、幢牌工本费,新项目新产品可行性论证费,进口废物风险评价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和民兵预备役训练费。
来源:中国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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