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市属已改制关闭国有企业职工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标准
时间:2012-03-28 00:00
    为促进社会公平,我市从2012年1月起,提高市属已改制关闭国有企业职工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即非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生活费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的45%比例发放;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的40%比例发放。上述标准调整后,我市财政共需增加经费支出192万元,惠及市属已改制关闭国有企业职工无工作遗属共684人。 

 
来源:中国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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