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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来源:中国福州 发布时间: 2013-07-25 0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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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社区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服务功能。1.加大经费投入。“十二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社区建设经费,各县(市)区及各级相关服务专项经费也向社区倾斜并适时加大投入。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技术、设备、信息等方式支持社区建设。2.扩大就业渠道。将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公益岗位的力度,开发社区公共保洁、环境绿化、设施养护、车辆管理和托老、托幼、托残及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录用年龄大、无技能、就业困难、家庭生活困难的特困人员。3.给予税收优惠。托幼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可免缴营业税;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机构可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支持小微企业承担社区服务。社区小微利企业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年内免征社区小微企业部分管理费、登记费和证照类事业性收费。同时,加大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公司由省财政给予风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