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批复了《福建省水功能区划》,标志着我省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的全面确立。
《区划》共涉及河流265条、总河长9881.7公里、湖库总面积147.33平方公里。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划分,共划分一级水功能区442个、二级水功能区167个。今后,96.8%的水功能区水质将达I—III类。
为严格执行《区划》,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好《区划》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的关系。要及时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加强水功能区水质、水量动态监测和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强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监督管理,定期报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确保各水功能区按期达到水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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