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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解读

来源:中国福州 发布时间: 2015-06-12 10:0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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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近日表示,一些地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大幅下降,脱离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下称《规定》)要求,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据王守智介绍,目前我国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15%。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地耗不仅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

  针对土地利用粗放和闲置浪费现象,《规定》要求对用地规模整体调控,实现“控总量、挤存量、提质量”。《规定》明确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王守智就农村空闲住宅较多和禁止土地换项目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农村空闲住宅问题将通过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措施加以解决。《规定》明确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将来出现这种情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进行处罚。

  《规定》要求以农用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制度和政策为平台,通过内涵挖潜,消化利用闲置和低效土地。同时,注意调动用地主体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废弃地再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