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公正性承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0-06-18 10:39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1、独立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工作本着以法规为准绳;以技术标准为依据;监测结果以数据为准的判断原则,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及其他人为因素和经济利益的影响;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本站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视同仁,认真对待各项监测工作。以保证对所有用户提供同样优质的服务。

3、全体监测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标准进行监测;客观正确地记录监测情况,不得伪造原始记录,弄虚作假;以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4、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不得泄漏委托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开展有违公正性的一切技术转让、开发、咨询、商贸等活动。重视客户的抱怨,受理任何一起抱怨并及时向抱怨方做出合理的答复。

5、本站对政府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标志(CMA”不转让、出租和出借。

6、如本站监测人员做有违公正性的一切活动,可向本站的行政主管部门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投诉(投诉电话:0591-83333110)或向本站举报,本站举报电话为0591-8333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