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巡察工作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区委巡察四组定于12月4日开始,对台江生态环境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正式巡察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和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二、巡察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走访调研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若对台江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对巡察工作有意见建议等,可直接与区委巡察四组反映。同时,台江区委大楼大门口左侧也设置了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四组联系电话:18649705927
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邮政信箱地址:福建省福州市B0919号邮政信箱
区委巡察四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