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19-07-25 10:20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排尾~新港、排尾~鳌峰洲110KV线路工程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5日-2019年8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28613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窗口

   编:350004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排尾~新港、排尾~鳌峰洲110KV线路工程

台江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和路径范围内,建设内容:(1)排尾~新港110kV线路线路拟采用全电缆敷设,线路路径长度为1.96km,其中新建电缆沟路径长度为0.74km,利用排尾~茶亭(地铁专用变)预留已建电缆长度为0.88km,利用已形成电缆0.34km,新建电缆型号采用YJLW03 64/110 1×630。本工程新建路径主要采用内径2.0m顶管、8孔排管敷设,电缆两端头分别采用终端头或中间接头与变电设备或电缆线路对接,本工程无需设置电缆终端站。(2)排尾-鳌峰洲110kV线路本工程线路拟采用全电缆敷设,电缆型号为WDZC-YJLW03 64/110 1×630。线路长度为2.584km,其中利用220kV隧道2.41km,新建电缆沟路径长度0.174km。本工程新建路径土建部分采用1.2m×1.5m钢筋混凝土电缆沟,电缆两端头分别采用GIS与户外电缆终端与变电设备或线路对接。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优化输电线路路径,应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以降低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

2、施工过程应加强项目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粉尘、工程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废水、废渣等严禁排入内河,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扬尘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产生的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