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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19-09-16 09:3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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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福州长汀加油站扩建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16日-2019年9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286132

  传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窗口

   编:350004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福州长汀加油站扩建项目

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路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石油分公司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和路径范围内,建设内容:加油站总用地3867,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1122,拆除原130m3柴油罐,330m3汽油罐;新建130m3柴油罐,130m3汽油罐,250m3汽油罐,并配套9台加油机,属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柴油计36000t,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但本项目属于易燃易爆行业,必须要做安全评价。

地下储油罐区、加油机和输油管道要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避免对土壤和水环境产生污染。为防止地下油罐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在油库及加油站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在储油罐周围设计检查孔或检查通道,为及时发现地下油罐渗漏提供条件,防止成品油泄漏造成大面积的地下水污染;在储油罐周围修建防油堤,防止成品油意外事故渗漏时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提高工艺系统的密闭率,减少废气排放点;投产后应定期检查设备接口,避免油气泄漏产生危险及环境污染;清洗油罐必须由专业的清洗队伍承担清洗工作,并将清洁油罐产生的含油污水收集,不准排放。

2、施工过程应加强项目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粉尘、工程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废水、废渣等严禁排入内河,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施工场界

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扬尘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产生的污水达《城市污 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施工生产及洒水降尘。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