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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2-06-22 16: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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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榕发江墘云筑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622日-20226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00972

   真:0591-83333110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

   编:350004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榕发江墘云筑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锦标路北侧,原江墘下旧改地块(宗地2021-66号地块

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用地面积10259m2、总建筑面积21168.49m2、计容建筑面积15388.49m2,拟建设 2 栋 6-7 层多层住宅,2 栋 14-15 层高层住宅和局部 1~2 层商业及配套用房,其中商业面积约805.20m2,地下室面积约5550.00m2(不计容),配套用房面积约386.06m2。项目东南侧红线外约22m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白马桥,白马桥的保护范围为桥两端50m及两岸河床,本项目建筑施工和地下室开挖退让白马桥保护区范围约7m。项目总平面布置来看,在白马桥保护范围主要为绿地和消防通道、并无建筑施工,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房,少量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桩基泥浆水应设置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泥浆委托渣土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不得在白马河设置排污口,从而影响白马河的水质。

2)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至14:3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施工场界围挡;要求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

3)固废: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物应分门别类,有序堆放,其中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钢筋、木块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具回收利用价值的定时由市政建筑渣土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及时运走处置。

4)大气环境:土石方、砂石运输车辆应进行覆盖;

施工主干道路面要定时清扫和喷洒水;施工现场应建设防护围墙,并安装水雾喷淋装置;施工车辆及时进出及时清洗。

5)陆生生态:土石方施工尽量避开雨季、减少地表的裸露面与裸露时间;场地四周应设排水沟,作业区设好排水系统。

6振动施工时应采用基坑围护结构,挖减震沟、合理安排沉桩顺序,控制沉桩速率,并进行跟踪监测。将白马桥的保护措施纳入施工设计。不对白马桥文物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小区配套建设化粪池,容积为50m3;生活废水及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最高允许值的排放要求)

2)声环境进排风口应配以阻性片式消声器;发电机采取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水泵、变压器等置于封闭房间内,并采取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执行标准:《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3)固废:保洁容器按分类收集规范摆设,垃圾集散间设计要满足:卫生、美观清洁、环保要求确保当天垃圾当天清运

4)大气环境备用发电机烟气通过机械排气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停车库内通过排风管集中抽风,引至地面2.0m 以上排放。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