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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台江区双随机公示情况一览表

来源:台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7-01 16: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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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法〔20163号),按照《2021年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了辖区企业30家(名单附后)。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对被抽查单位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转移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中未发现问题。